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亲友望我归,我归固无家。茱萸遍朝士,何必手得花。
茶香足当酒,半銙通犀窊。野果亦可口,不辨橘柚柤。
堂堂白日去,迅如赴壑蛇。杜陵老未达,登台动咨嗟。
君看田间饮,年丰话桑麻。或有临江阁,孤鹜飞落霞。
斯世同一醉,秋心浩无涯。横风吹雁过,万树栖昏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