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同作金门献赋人,二年悲见故园春。
到阙不沾新雨露,还家空带旧风尘。
杂花飞尽柳阴阴,官路逶迤绿草深。
对酒已成千里客,望山空寄两乡心。
出关愁暮一沾裳,满野蓬生古战场。
孤村树色昏残雨,远寺钟声带夕阳。
谁怜苦志已三冬,却欲躬耕学老农。
流水白云寻不尽,期君何处得相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