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滴滴铜壶寒漏咽,醉红楼月。宴余香殿会鸳衾,荡春心。
真珠帘下晓光侵,莺语隔琼林。宝帐欲开慵起,恋情深。
玉殿春浓花烂漫,簇神仙伴。罗裙窣地缕黄金,奏清音。
酒阑歌罢两沉沉,一笑动君心。永愿作鸳鸯伴,恋情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