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灵凤当雏,名花值蕊,思量往事回头。记帘垂犀押,镜挂珊钩。
人似鹣鹣白鹢,行坐里、爱玩无休。谁能负,春风浅夜,明月新秋。
悠悠。光阴荏苒,纵长绳百尺,逝景难留。看新来华发,旧日朱楼。
宛宛前欢堪觅,屏山畔、薄醉回眸。临风立,斜阳如昔,独照清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