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季冬初阳始,寒气尚萧飒。原叶或委低,岫云时吐欱。
雕树乍疏回,远峰自重沓。云兴四山霾,风动万籁答。
肃肃凝霜下,峨峨层冰合。复殿可以娱,于兹多延纳。
迢迢百尺观,杳杳三休閤。前后训导屏,左右文卫匝。
进退簪缨移,纵横壮思杂。幸矣天地泰,当无范雎拉。
骢马来,行自燕。权奇俶傥步骤妍,初辞仗御下天闲。
横绝四极周三边,万骑却走孤云骞。朝驰蓟门道,暮刷吴山巅。
苗藿塞场水溢川,金鞍宝凳白玉鞭。生不为秣饮,羹饰焉足怜。
方瞳流光彻幽玄,騣尾拂掠开风烟。仰天一长鸣,万籁寂不喧。
形声气态众殊调,劳逸动息时相缘。乘艰履险意閒缓,足迹所至豺狼跧。
山川草木忽变色,幽谷似觉阳春旋。角端乐生豸恶奸,凤至图出人文宣。
神物自与元化会,匹力上佐龙行天。未可按索骊黄间。
骢马还,行至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