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梅雨成霖,倦永昼、暑行岩曲。爱云梢翠樾,枕谿蓬屋。轻木凌波冲卷雪,飞泉奔壑呜哀玉。羡渔翁、终岁老烟波,披蓑绿。
嗟客宦,荒松菊。颓壮志,青编竹。更长年谙尽,是非荣辱。钟鼎无心时节异,山林有味箪瓢足。感故人、於此赋归欤,思之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