抵死相争太扰攘,凫胫非短鹤非长。空将三尺区区法,较量前王与后王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水气横浮飞鸟外,岚光平堕酒杯间。
看山每恨眼不饱,上马岂知程可贪。
还我一筇双不借,缓从云北过云南。
鹊结巢随太岁移,蜂分房占吉时飞。
好将说与青台史,社日只凭燕子归。
真人俄整舄,双鹤屡飞翔。恐入壶中住,须传肘后方。
霓裳云气润,石径朮苗香。一去何时见,仙家日月长。
依旧中山氏,长然即墨侯。衣宽存礼乐,箧敝裹阳秋。
渤日流红晕,盐花上黑头。到时图海市,东去是登州。
客路逢初度,家山怆梦思。风尘催我老,门户仗君持。
深柳堂前树,双雏膝下儿。还应念行役,归去那能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