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颤白摇红,趁疏篱、晓剪霜寒花凝。琴局笔床,雅映冷标幽韵。
高低忽乱明妆,带一片、斜阳窗暝。休哂。算几番、枕秘者回瓶隐。
沅湘动新咏。且酡颜借酒,苦吟啜茗。矮几凭、温梦蝶,一双栖并。
还愁碎飐西风,似醉客、惊魂无定。灯近。画秋心、素屏圆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