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今之墨兰,山谷之所谓兰也,
一干一死。古之兰,
根枝叶花皆香,一树而千万蕊。
《离骚》曰纫秋兰以为佩,秋兰兮蘼芜。
汉武曰兰有秀兮菊有芳。今八九月开,
与菊同时。渊明诗曰幽兰生前庭,
含薰待清风;清风脱然至,见别萧艾中。
东坡诗曰幽兰如美人,不采羞自献;时闻风露香,
蓬艾深不见。今之兰,
十二月、正月开,若萧、若蓬、若艾,
皆枯槁未芽,陶苏诗指屈子之兰耳。
然山谷之兰,盛行近世,
墨竹、墨梅之外,加以此品,
古画谱亦所未有。随时之义一可赋,
赵子多能善书二可赋,沈子嗜学好事三可赋。
朝华夕已披,春叶秋先零。贞心类松柏,岁晏弥青青。
文川李氏女,防身动如经。自归太原家,目不窥外庭。
上堂问舅姑,下堂觞醁醽。遭时有战伐,渭流浊其泾。
草窃起旁郡,鼪鼯杂膻腥。舅也保乡里,击贼无留停。
夫也慎居守,率众环郊坰。节妇当此时,事姑肃仪刑。
舅荣夫已亡,痛哭羸其形。先有两儿女,玉雪怜娉婷。
与姑共抚之,闭门昼长扃。柰何姑继殁,只影空伶俜。
尚职祭祀礼,蘋蘩荐芳馨。教女夜绩麻,教儿夜囊萤。
父母虽孔迩,胡能自归宁。今年五十馀,鬓发微星星。
儿成女有归,往事犹梦醒。有司重节义,飞章上朝廷。
花诰来翩翩,华表高亭亭。行者为叹息,居者增晶荧。
至今太原家,芳名蔼观听。人生谅有涯,聚散如云萍。
纲常苟沦丧,不愧天地灵。女史固有箴,列女亦有屏。
我歌节妇篇,君子当刻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