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吏时时醉吐茵,诗翁冷炙暗悲辛。苍黄反覆原难料,黑白分明故未真。
与我周旋宁作我,随人俯仰不如人。似闻世外桃源路,先倩陶潜与问津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石窌恩虽渥,潘舆恨已遥。南天丹旐湿,朔吹穗帷飘。
不复迎船笋,惊闻引葬箫。九原封若斧,泪溢冶城潮。
寂寂独看金烬落,纷纷只见玉山颓。
自羞不是高阳侣,一夜星星骑马回。
古箐人稀秋草深,碧松苍桧接阴森。高楼永日弹棋暇,海北天南万里心。
剑冰望梅关,山川接邻壤。前哲馀典刑,多士德心广。
曾子重而厚,朱张妙存养。吴子粹而雅,笔耕惩卤莽。
有友五人焉,亦足共清赏。烱然玉韫椟,持此将安往。
少小慕侠客,侠客良亦难。宁将百岁掷,不使片言寒。
千载昌期尚此逢,询谋多在布韦中。
南归已后锺山集,犹忆君王代尘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