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山洞生灵药,图经纪令名。牂柯春涨淼,僰道暮烟明。
沃壤三巴徼,奇形二气精。趾颅侔冈象,翼啄儗飞鸣。
潭菊增眉寿,胡麻益体轻。化工均异品,传舍识初程。
草煖蒸袀服,崖嵌偃使旌。垂囊辞薏苡,闻笛想英茎。
香透仇池穴,风清细柳营。献芹随谢表,伟绩最南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