惨澹乾坤火厝薪,銮舆无地可蒙尘。横流到处将安往,上帝高居已不神。
郿坞燃脐方恨晚,庙堂食肉汝何人。膏肓尚有回天药,虎豹当关不敢陈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来何必召云,去何必飞天。
我名不为龙,何能雨尔田。
我思灵井幽,山围路高远。青山四面合,风声自回返。
时携一尊酒,坐石至昏晚。岚光发深窦,翠色明绝巘。
荒寒集鹇鹧,渊澄见鲿鰋。年来事寸禄,扪心愧嵇阮。
九里松阴路,青泉映白沙。
谁知三伏暑,小草有幽花。
幽人本自居丘壑,误上青天养黄鹤。长敖四海不知归,几见珠玄杂花落?
厌原山下遇余君,语余世事徒纷纷。书眼犹如牖中日,宦情正似岭头云。
秦楼几夜惬心期,不料仙郎有别离。
睡觉莫言云去处,残灯一盏野蛾飞。
鸣鸠乳燕报新晴,更被提壶苦劝人。
万点桃花落红雨,十分蕉叶负青春。
醉乡归去疑无路,诗笔拈来似有神。
莫惜千金买一笑,馀年乐事更关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