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炫芳丛,鞓红欧碧,年华又如此。玄都观里,谁省识重来,赢得憔悴。
已谙世态浮云味,吟怀懒料理。算也似、粉樱三见,归期犹未计。
风流弄绝塞胡妆,依然未减却、天姿名贵。闲徙倚,问可是、洛阳迁地。
尽消受、蛮花顶礼,引十万、红云渡海水。还怕说,宝栏春晚,宵来风雨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