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说

见说妖星犯斗躔,苍黄已似永嘉年。巫阳始信天真醉,精卫初无海可填。

儿戏干戈军灞上,夜来烽火照甘泉。小臣剩有平边策,祗换东郊种树篇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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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焚薝卜岩云院,花发莎罗海山春。

二月春将半,幽居掩竹斋。自惭疏懒甚,苔藓满空阶。

蓬背坐轩豁,餐当象山眠。鸥行□棹起,乱石激流潺。

渌口迷苍霭,湖头亸翠鬟。夕阳留晚照,白醉使臣颜。

挂网山前秋气深,斜风细雨思难禁。清溪曲曲空如画,不状愁人此段心。

太白秋高助发兵,长风夜卷虏尘清。

男儿解却腰间剑,喜见从王道化平。

世传蒿里蹑灵魂,庙宇烧残敝复新。七十五司阴□□,□千馀里远祠人。

天神志似张华博,地狱图如道子真。积少成多能事毕,泰山元不厌微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