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古人不作,笑纷纷馀子,浪夸绣虎。何幸洞庭张广乐,肯和萍州笛谱。
宦海波平,英雄气敛,戏狎渔樵侣。梧窗把卷,吹来瑟瑟风雨。
可惜弹铗偏迟,识荆已晚,未得侬梁庑。剩有小词供研削,乐府新题重补。
骏骨徒存,娥眉羞画,入世谁堪语。埋忧无地,朗吟恨别诸赋。
终日局环堵,散策穷深幽。
嘉我二三子,落落诚罕俦。
适意随所诣,行行遂经丘。
青松如高人,含风自萧飕。
夕云度深翠,爽气衣上浮。
石根泻幽泉,戛戛锵琳球。
乐彼泉上趣,幽构飞岑楼。
新兰秀而滋,旧竹清且修。
款我情颇厚,清尊频献酬。
盘桓有余乐,啸傲成迟留。
池深风露香,荷意淡欲秋。
饮散众喧息,微月生林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