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故人夙戒我,同搴北山去。乘兴忽中败,劳哉章使君。
今年山雨足,高土生苔纹。奔流下冀野,糜沸如汤沄。
恤邻不闭籴,佳节敢犒勤。荒居尚得蟹,惠与三老分。
此邦岁独乐,蔬蕨缘溪濆。我忧亦何补,闲入麋鹿群。
尽遣百朋从,随在生幽欣。邻翁为我计,便乞营田耘。
君不见梁孝王脩竹园,颓墙隐辚势仍存。娇娥曼脸成草蔓,罗帷珠帘空竹根。
大梁一旦人代改,秋月春风不相待。池中几度雁新来,洲上千年鹤应在。
梁园二月梨花飞,却似梁王雪下时。当时置酒延枚叟,肯料平台狐兔走。
万事翻覆如浮云,昔人空在今人口。单父古来称宓生,祗今为政有吾兄。
輶轩若过梁园道,应傍琴台闻政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