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世人论心画写影,倾盖谁能交刎颈。慈恩梦事风花飞,一见八年肝胆醒。
锦鸡山上霜皑皑,机动阱发从何来。骑牛涧谷未必恶,古来铁马无非灾。
綵衣蹁跹晴昼里,台上曲高倾倚市。回雁峰头一笑春,来缊傥可烦邻里。
白云招下词仙宇。想山中、梦绕烟萝深处。芳草忆王孙,怨满湖风雨。
泛越归杭游兴懒,问几为、寻花来去。愁去。向蓟北燕南,吊今伤古。
琴趣未数欧晁,趁沤盟燕社,新题重赋。梅种玉田春,叹老怀何许。
石碧帚山清更远,眷故国、予情难住。无住。听鹤响高寒,夜猿人语。
子有山中田,何不力自耕。
曰予抱奇志,犯軷为此行。
于兹匏瓜系,曷若凤凰鸣。
徒步未可料,一日秉国成。
老夫察时义,不待易四营。
大物苦难运,高位防易倾。
苟且忝一命,奔走疲送迎。
乡里政自佳,归来训诸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