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谌(284─351),字子谅,范阳涿(今属河北涿县)人,晋代文学家。曹魏司空卢毓曾孙。西晋卫尉卿卢珽之孙,尚书卢志长子。晋朝历任司空主簿、从事中郎、幽州别驾。后赵、冉魏时官至侍中、中书监。卢谌最初担任太尉椽。311年,洛阳失陷,随父北依刘琨,途中被刘粲所掳。312年,辗转归于姨父刘琨,受到青睐。318年,刘琨为匹磾所拘。期间,卢谌与刘琨以诗相互赠答,写有《答刘琨诗二首》《赠刘琨诗二十首》。350年,冉闵诛石氏、灭后赵,卢谌在冉魏任中书监,后在襄国遇害。时年67岁。卢谌为人清敏、才思敏捷,喜读老庄,又善于写文章。他著有《祭法》《庄子注》及文集十卷,其中有些诗篇流传至今。
圣人饮人和,师天天可迓。世人相助消,安能以德借。
风非冬可反,冰非春可假。除日无残岁,除夕无冬夜。
万物几乘除,适我皆新藉。见见与闻闻,不用频相讶。
使人日畅然,国都旧陵舍。使人忽怒争,蛮触新参差。
游心于无穷,一吷何须诧。我思陆沉者,声销名亦卸。
未闻莽裂徒,获睹滋繁稼。可怜欲恶孽,翻作性情杷。
巧利资盗窃,智力引欺诈。五十九年非,方求六十罢。
蘧玉玉如人,卫灵灵孰嚇。合观丘里言,山泽俱旅亚。
阴阳异杀生,一气行冬夏。祸福本相环,名实分上下。
有名物之居,无名物之驾。谁能驾物虚,于此冥天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