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宝蘅,1875生,浙江仁和人。光绪壬寅举人。清末曾任学部主事,军机章京。民国时任总统府秘书、国务院秘书、铨叙局局长、内务部考绩司长、代理内务部次长、国务院秘书长等职。1927年任故宫博物院图书馆副馆长,兼管掌故部。后任辽宁省政府秘书长、黑龙江省府顾问。1931年后在北京著述、教学。解放后,为中央文史馆研究馆馆员。
三月十二日,喜得芷公书。末附逸叟什,为我遭盗吁。
我盗犹有道,不掠衣与襦。但取阿堵物,迹与叟盗殊。
叟劫同洗髓,竭泽苦鱼无。我劫祇此耳,幸未罄吾庐。
贤宰法如山,捕得即骈诛。军法安可玩,巧托适自愚。
刑乱用重典,止辟自良图。所伤性命重,盗岂异发肤。
坐此非分财,竟丧七尺躯。报赃诚过计,二百亦区区。
既往不可咎,终夜目长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