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500—1566)明福建莆田人,字汝行,号少村、四素居士。嘉靖十四年进士。选庶吉士,授翰林检讨,历司经局洗马兼翰林侍讲,以言官论,出为衡州府通判,累官至工部右侍郎,又被论罢归。倭寇陷莆田,被俘,历五月乃得归。有《少村漫稿》。
蜀之有眉,有山有江。江大而浚,山形甚庞。是生程公,为国重器。
可处大任,可决大事。凡有措置,凡有施设。坚不可摇,牢不可拔。
所以蜀人,号为铁塔。维公有子,为山阳守。所性所养,质直真厚。
维其质直,不浮不苟。不生巧心,不为利口。维其真厚,不矫不激。
体无邪气,面无邪色。视其气貌,察其动静。可知所养,可知所性。
可知其德,可知其政。质直真厚,故不生事。不为小数,不任小智。
以恕辅法,因法行恕。不烦不苛,不暴不怒。遂使斯民,如行大路。
无险可虞,无伤可虑。肌肤以完,手足可措。奸凶以衰,盗贼亦沮。
父母妻子,邑居田庐。各安其故,各保其居。为政如此,民是以和。
是以可慕,是以可歌。不能歌者,太守之量。可歌可传,可法可尚。
可以容众,可以任重。无适不可,惟上所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