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静庵僧之五台结夏

五月正炎热,山寒不可胜。好将双赤脚,去踏万年冰。

虎石阶前伏,龙云钵底兴。欲随飞锡住,松雪路层层。

陈鹏年

(1663—1723)清湖南湘潭人,字北溟,又字沧洲。康熙三十年进士,授浙江西安知县。历浙江西安、江南山阳知县,累擢为江宁知府。四十四年,圣祖南巡时,总督阿山欲加赋为供应之用,鹏年力持不可而止。事后,被借故诬劾下狱,江宁人为之罢市,终仍夺官。后再起为苏州知府,官至河道总督,卒于任。卒谥恪勤。有《道荣堂文集》、《喝月词》、《历仕政略》、《河工条约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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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种河间一郡花,至今流泽满人家。表函遥进万年寿,老稚争迎八月槎。

恩似甘棠思作舍,义如武穆尽呼爷。斯文三代吾真信,白日青天何处遮。

燀耀威灵结陈锋,信争敌忾献殊功。全师保胜清时策,元在天声震荡中。

空林烟火夜,茅宇暂幽栖。缺月低松杪,流星堕岭西。

浩歌当绿酒,逸兴在丹梯。不见功名客,飘然独杖藜。

大哉元气何冲融,周流六虚相始终。为阴为阳本非二,政在往来升降中。

去年阳生阴已极,今年阴消阳复息。君子有道喜可知,手把梅花看三易。

淙淙石脉溜春渠,长日关门扫地居。莲叶漏中兵研汁,木香花底读方书。

丛筠傍屋多臧鸟,小市通江易得鱼。洗墨焚香幽事了,庭莎增草佞浇锄。

熙宁六年九月,天章阁待制李公,自登州来守此邦。

爱其山川泉石之胜,怡然有久留之意。

此邦之人,安公之惠,亦欲公之久于此也。

然自其始至,而民知其方将复用,惧其不能久矣。

明年二月,诏书移牧河间,邦之父兄皆惜其去。

虽公亦将留焉而不可得也。

于是数与其僚燕于湖上,曰:“北方幸安,余将复老于此。

”酒酣,赋诗以别,従而作者三人。

公平生喜为诗,所至成编,及来此邦而未尝有所为,故尤贵之。

遂相与刻于石,以慰邦人之思焉。

东来亦何恃,夫子此分符。

谈笑万事毕,樽罍众客俱。

高情生远岫,清兴发平湖。

坐使羁游士,能忘岁月徂。

纵欢真乐易,恨别不须臾。

庙幄新谋帅,河间最近胡。

安边本余事,清赏信良图。

应念兹园好,流泉海内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