萧立之(一二○三~?)(生年据本集卷下《壬午元日试笔……》“年似渭滨人样子”、“记前壬午甫能冠”推定),原名立等,字斯立,号冰崖,宁都(今属江西)人。理宗淳祐十年(一二五○)进士。历知南城县,南昌推官,通判辰州。宋亡归隐。有《冰崖诗集》二十六卷,已佚。明弘治十八年九世孙敏辑刊《冰崖公诗拾遗》三卷。事见本集末附萧敏《识后》,明嘉靖《赣州府志》卷九有传。 萧立之诗,以《四部丛刊》影印明弘治十八年刻本为底本。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
父雠固当复,臣道不可无。处宫复鞭墓,千载议子胥。
夷考楚弃疾,弑兄夺其居。新台丑莫掩,杀贤信谄谀。
天伦既澌减,日君实愧诸。衡以顺逆义,孝子刃独夫。
间关出虎口,愤激生穷途。所惜属镂死,前智何后愚。
胡不早引退,伏剑明区区。我来胥歌村,荒烟吊平芜。
漂女今安在,芦中人亦殊。但听社公鼓,幸未讹髭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