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器之,号臞翁,一号臞庵,自称“东塘人”。淳熙七年(1180年)乡荐第一,客居昆山。在太学,曾写诗送朱熹,又作诗悼赵汝愚,忤韩侂胄。庆元五年(1199年)进士。历任海门县主簿,漳州府学教授、广东转运司主管文字。因临安书商陈起刊刻《江湖集》受株连贬官。官至温陵通判。宝庆三年(1227年)卒。著有《臞翁诗集》2卷,收入《南宋群贤小集》。《江湖集》、《江湖后集》可见其佚诗。
日月奄其代序兮,伤吾考其何之。指九天以为正兮,就皋繇而陈词。
余考平生其皎洁兮,何缁尘之能集。恶若污而易浼兮,善若趋而靡及。
行笃信于重玄兮,志惟守乎先服。艺幽兰以待佩兮,俟橘柚乎将实。
何彼昏之恣戾兮,纷不知其所仇。嫉吾考之怀正兮,汝何为其好修。
执往衅而致咎兮,设机阱以来求。痛灵均之迨祸兮,盛荆棘而靡扫。
彼如意之遇酖兮,怪终加乎吕媪。怼矩步俾速蹶兮,彼年亦为之不延。
虽诡谋之竟售兮,鉴莫逃乎高天。遗二孽以相厄兮,余九死其何畏。
扪余心而靡负兮,任桀犬之群吠。鹰至春而鸠化兮,觉彼目之可憎。
薋菉葹之浸茂兮,皇涂惧其秽蓁。曰盍祖诈以阴夷兮,非余心之所忍。
余逐禽而范辔兮,终无昧此幽隐。维轻重之在衡兮,揆正义而摅愤。
苟余力之既竭兮,经重烬而未泯。余播之而不可兮,覆之又不能。
身已付于波澜兮,足复履乎嶙峋。嗟民生之咸固兮,余独坎壈而无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