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与求(1086—1137),宋代大臣。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政和五年进士。历官明州通判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荆湖南路安抚使、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、吏部尚书、参知政事、明州知府、知枢密院事。著有《龟溪集》。
猫奴虽小畜,首载自《三礼》。祭与八蜡迎,圣人所不废。
而况爱者多,难以屈指计。立冢标霜眉,哦诗称粉鼻。
黄荃工写生,昌黎曾作记。五德谑见嘲,十玩图斯绘。
黄金铸像偿,沈香斫棺瘗。乃知爱猫心,无贵贱钜细。
余亦坐此癖,张搏绝相似。贮之绿纱帷,呼以乌圆字。
箬裹红盐聘,柳穿白小饲。时时绕膝鸣,夜夜压衾睡。
著书盈简编,颇自矜奇秘。神骏支公怜,笼鹅右军嗜。
所爱虽不同,玩物宁丧志。檀郎独胡为,似疾义府媚。
一旦触其怒,束缚遽捐弃。据座啖牛心,虽然名士气。
当门锄兰草,颇伤美人意。知君味禅悦,此举非无谓。
吞却死猫头,悟彻无上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