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恭(1343-? ),字安仲,长乐沙堤人。家贫,少游江湖间,中年隐居七岩山,为樵夫20多年,自号“皆山樵者”。善诗文,与高木秉、陈亮等诸文士唱和,名重一时。诗人王 曾为他作《皆山樵者传》。明永乐二年(1404年),年届六十岁的王恭以儒士荐为翰林待诏,敕修《永乐大典》。永乐五年,《永乐大典》修成,王恭试诗高第,授翰林典籍。不久,辞官返里。王恭作诗,才思敏捷,下笔千言立就,诗风多凄婉,隐喻颇深。为闽中十才子之一,著有《白云樵集》四卷,《草泽狂歌》五卷及《风台清啸》等。
虾蟆何为者,痱磊盎于背。人言怀土虫,弃去俄复在。
昔有系青缯,酉阳志其怪。尝观三物图,副以蝍蛆带。
相持莫先动,含毒相屠脍。端欲兄龟龙,未肯弟孔翠。
俳语解人颐,子阳妄尊大。慎勿离窟穴,旁午元五辈。
东行犯日忌,束缚非其罪。倘有切玉刀,甘心脂鼎鼐。
平生不下箸,实惮背脊疥。何必食马肝,前修有明戒。
愿君勿嘲诮,微命其可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