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与求(1086—1137),宋代大臣。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政和五年进士。历官明州通判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荆湖南路安抚使、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、吏部尚书、参知政事、明州知府、知枢密院事。著有《龟溪集》。
片石摩挲久。记当时、恍榔庵内,宝同尊卣。割取龙岩云一朵,洗尽纤瑕宿垢。
浑不是、涵星凤咮。食芋著书非易事,望琼楼玉宇空回首。
鹦鹆眼,泪痕溜。
铭词玺篆应俱寿。七百年、枯棋小劫,圭棱依旧。想到松烟挥洒日,常置先生座右。
在磨蝎宫中磨透。不少西山柔脆质,党人碑、枉自刊元祐。
希世物,仗君守。
儒冠几经秦,士贵始艺祖。
英儁承上意,不止工造语。
文风逮列圣,秀异弥博取。
即今再太平,比屋务稽古。
先生国元老,曩亦原夫举。
倚相能丘索,吉甫允文武。
后生藉膏馥,掉臂雄艺圃。
岂伊郐无讥,敢睨大国楚。
诸生观国光,名欲簉龙虎。
初非意敢料,顾为公所与。
蕙兰侈芳筵,肴核富雕俎。
酒行不待醉,阖坐喜欲舞。
妙句韦白前,拭目嗟未睹。
豪气倏贾余,举举陵天宇。
悬知三千牍,去作虹霓吐。
我坐广文毡,勤拙初不补。
看挥修月刃,稳送抟风羽。
传灯知道尊,食蔗记荼夺。
明年公东归,商衡傅岩雨。
附翼偕渠侬,远臣观所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