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观也本诸生,早与世参商。方枘不量凿,交亲指为狂。
末路辱公知,赐出非所望。相期古人处,岂止事文章。
汝南虽奥区,校官实始张。解鞅百无有,栖栖寄僧坊。
筑室从有徒,皆公借馀光。一壶千金直,所济在仓黄。
万里犹比邻,别离无足伤。何以报公德,修好以为常。
王子嗜字学,阖户攻古籀。曾莫求人知,摸拓乌衫袖。
发绪到秦封,探赜更周狩。前年灵光菑,再搆初观复。
工讫乃纪载,伐石获良琇。钜公实脩辞,摽美书岂后。
远檄举王子,宪抚识不谬。膏车未谋人,径作千里就。
圣德无假托,高揭有永寿。譬虽衮裳贵,亦见附绘绣。
握笔敬在先,书法要缔究。匪徒求妩媚,结体务庄厚。
老夫爱莫助,赠言恃惟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