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与求(1086—1137),宋代大臣。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政和五年进士。历官明州通判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荆湖南路安抚使、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、吏部尚书、参知政事、明州知府、知枢密院事。著有《龟溪集》。
时来遇明圣,道济宁邦国。猗欤瑚琏器,竭我股肱力。
进贤黜不肖,错枉举诸直。宦官既却坐,权奸亦移职。
载践每若惊,三已无愠色。昭昭垂宪章,来世实作则。
左侯居军中,叹息谓欧斋。屈指友朋间,才地有等差。
进士胜翰林,举人又过之。我不得进士,胜君或庶几。
欧斋奋然答:霞仙语益奇。举人何足道,卓绝惟秀才。
言次辄捧腹,季高怒竖眉。观君评制艺,折肱信良医。
少年求进士,得之特稍迟。风味如甘蔗,倒嚼境渐佳。
何可遽骄满,持将傲吾侪。不毂虽不德,自知背时宜。
三十罢应试,庚寅直至斯。誓抱季高说,不顾欧斋嗤。
君诗貌烦冤,内喜堪雪悲。官裹行相促,老苍仗头皮。
八股纵已亡,身受伏馀威。知君不忘故,得意还见思。
江南浙东千里遥,雁聚沙汀无定迹。
偶然握手如平一,祗恐前身已相识。
不然安得一羁旅,披露烦君出金石。
我今漂泊又西去,草草分襟实堪惜。
孤舟漾水如轻叶,何处烟村倚滩碛。
明朝横枕清浪头,梦破霜风正相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