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忠臣必世有,烈女何代无。卓彼钟小吏忠烈,夫妇俱生同室庐。
死同穴此心,一誓永不渝。奈何一朝遭丧乱,六合四海驰兵车。
湘南草贼威颇振,湖广舟师气尤粗。据袁陷吉旋破赣,百官窜匿民剪屠。
驱令降服共剽劫,军中指点烦所图。钟文大骂恶贼怒,肯将麟骥随牛驴。
忠肝义胆弥激烈,贼乃甚怒刳其躯。其妻见之亦号呼,投井长溺从其夫。
后来死者亦无数,坚钢直节谁能如。我朝开国天所命,我皇建业地所扶。
大军昼夜急西土,神收电扫不足除。春风熙熙转寒谷,甘雨沛沛充旱墟。
危者以安流者止,唯有死者无由苏。嗟哉钟文不可得,死去当随巡远居。
伤哉其妻亦莫得,列传所载皆相逾。借令国史一遗落,此人此死真何辜。
此人此死真何辜,一为钟文歌只且。奸謏比比秽青史,可灭钟文夫妇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