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范阳一夕鼙鼓鸣,莽然河朔惟孤城。
姓名彻闻帝犹谓,我乃不识颜真卿。
人才所用非所养,自昔然矣奚独神。
肘间银黄挂三组,腰间犀玉围万钉。
养痈护疾皆此辈,事危先及城郭臣。
求仁得仁性情正,可死无死分义明。
岂徒一时折群丑,将与万世开太平。
我尝辱交於神者,寤寐精爽如平生。
过祠解后日端午,昌歜之酒芬兮清。
要呼湘累径同醉,毋使二子称独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