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春风逞夭邪,烂漫吹已足。维暮笋乃生,如乱更约束。
吾人为之寄,讵可谩弗录。况其耿介姿,政已不可辱。
去云解箨后,为我呈新绿。新诗急拜赐,句解先我欲。
我岂儿女曹,抚玩斯同俗。又殊市井辈,徇利蕲尽斸。
要当去留间,明见妨意曲。分饷可得多,但令舂脱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