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三月天正和,良辰当上巳。有客期修禊,招携几知己。
连辔出东郊,顿觉异城市。高亭何岿然,磐石下碨礧。
野旷天欲低,雨过林如洗。极目众峰青,入座群芳紫。
林鸟惊窥人,睍睆良可喜。春光倏强半,好景能复几。
当杯且莫辞,不见王与李。感此三叹息,浮白更酌醴。
欲济无方舟,肩舆涉河水。水上敞高轩,孤峙河之涘。
轩侧闻流泉,可以漱醉齿。何处送行人,笙歌乱人耳。
行者君自行,止者吾仍止。去住亦何常,悲欢竟谁是。
游览未终竟,斜阳已移晷。策马怅还归,高兴殊未已。
停杯问主人,何日重来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