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李侯宝砚刘侯得,上有刺史李元刻。云是天宝八年冬,端州东溪灵卵石。
我语二客此不然,天宝称载不称年。刺史为守州为郡,此独云尔奚所传。
两君卢胡为绝倒,嗟尔于人几为宝。万事售伪必眩真,此固区区无足道。
吾爱白乐天,逸才生自然。谁谓辞翰器,乃是经纶贤。
歘从浮艳诗,作得典诰篇。立身百行足,为文六艺全。
清望逸内署,直声惊谏垣。所刺必有思,所临必可传。
忘形任诗酒,寄傲遍林泉。所望标文柄,所希持化权。
何期遇訾毁,中道多左迁。天下皆汲汲,乐天独怡然。
天下皆闷闷,乐天独舍旃。高吟辞两掖,清啸罢三川。
处世似孤鹤,遗荣同脱蝉。仕若不得志,可为龟镜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