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172—1246)名或作汝燧。宋宗室,居袁州,字明翁,号野谷。宁宗嘉泰二年进士。主东阳县簿,迁湖南刑司狱干官,改知临川县。监镇江府榷货务,年课羡三十万。迁知郴州。历湖南宪漕,以刑部郎官召对,再差知温州。博记工文,尤长于诗,为江湖派诗人。有《野谷诗稿》。
曾侯果胜流,折节事膏火。年来何转穷,正以工诗坐。
可怜哭鬼句,不救采薇饿。平生九品禄,团团蚁旋磨。
归来卜我邻,步屧得相过。剧谈到理窟,我义危欲堕。
世人富贵忙,此乐渠不那。春山正可寻,我行公亦可。
减一分太短,增一分太长。不朱面若花,不粉肌如霜。
色为天下艳,心乃女中郎。自言重不幸,家破身未亡。
人各有一死,此死职所当。忍将先人体,与主为疣疮。
妾死主意快,从此两无妨。愿信赤心语,速即白刃光。
南郡忽感激,却立舍锋铓。抚背称阿姉,归我如归乡。
竟以恩信待,岂止猜妒忘。由来几上肉,不足挥干将。
南郡死已久,骨枯墓苍苍。愿于墓上头,立石镌此章。
劝诫天下妇,不令阴胜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