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0—1101)泉州同安人,徙居丹阳,字子容。苏绅子。仁宗庆历二年进士。知江宁。皇祐五年召试馆阁校勘,同知太常礼院。迁集贤校理,编定书籍。英宗即位,为度支判官。神宗立,擢知制诰,知审刑院,因奏李定拜官不合章法,落知制诰,出知婺州。元丰初,权知开封府,改沧州。奉旨编纂《鲁卫信录》。哲宗元祐初,除吏部尚书兼侍读,以邃于律历提举研制新浑仪。元祐七年拜右仆射兼中书侍郎,为相务使百官守法遵职,量能授任。后罢知扬州,徙河南。绍圣末致仕。有《苏魏公集》、《新仪象法要》、《本草图经》。
我本扶犁手,为儒父兄意。全家饱官廪,发肤尽君赐。
一念三稽首,报答迄未议。向来挹前修,谓可跬步至。
即今频频食,空负堂堂志。尚当桑榆收,未可弁髦弃。
柰何不自爱,生理冒所忌。致君荣吾亲,环省已不冀。
馀年犹视息,旧学有造诣。其次在立言,揆予敢辟是。
于世粗有益,就死可无愧。噬将金玉女,凛凛戒失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