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仙掌下驰道,清露滴芙蓉。无憀似酒初醒,身世笑颦中。
万朵花灯夜宴,一叶扁舟海岛,寂寂五更风。误赏明妆靓,愁思满青铜。
陂六六,三十六,渺何穷。江南曲曲烟雨,谁是醉施翁。
但恨才情都老,无复风流曾梦,缥缈赋惊鸿。寄语清净社,小饮合相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