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白首馀杭白太守,落魄抛名来已久。一辞渭北故园春,
再把江南新岁酒。杯前笑歌徒勉强,镜里形容渐衰朽。
领郡惭当潦倒年,邻州喜得平生友。长洲草接松江岸,
曲水花连镜湖口。老去还能痛饮无,春来曾作闲游否。
凭莺传语报李六,倩雁将书与元九。莫嗟一日日催人,
且贵一年年入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