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宠至乃不惊,罪及非无由。奔迸历畏途,缅邈赴偏陬。
牧此凋弊甿,属当赋敛秋。夙兴谅无补,旬暇焉敢休。
前日怀友生,独登城上楼。迢迢西北望,远思不可收。
今日车骑来,旷然销人忧。晨迎东斋饭,晚度南溪游。
以我碧流水,泊君青翰舟。莫将迁客程,不为胜境留。
飞札谢三守,斯篇希见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