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韩诗不可犯,颜字不可凟。
旧言驱瘧疠,其效甚符籙。
追慕记初学,讽诵怀三复。
如何且逾月,此物犹肆毒。
得非缘法异,无乃灾釁酷。
推移自前后,进退亦淹速。
岂惟搜脂髓,直觉憎面目。
医方戒山果,牙颊怕脔肉。
味嫌东野荠,馁厌平原粥。
莫知所生理,真恐遂鬼录。
属时秋已季,更值雨相续。
卧闻扫空阶,起步惊陨木。
蛩号故亡赖,蚊豹成暗逐。
未资卒岁计,颇病严霜促。
幸遭贤使君,立政匪今俗。
教微下黄堂,惠已周白屋。
论情素有托,谒见惭未卜。
讵应四壁立,久作穷途哭。
谢公方在郡,荐士宜首牍。
畴能借齿牙,价可重金玉。
自怜非道谋,触事先颜恧。
病倦不成书,书成况难读。
云峰台上今宵月,奇绝平生此一行。天水光摇秋万顷,星河凉转夜三更。
谪仙被酒骑鲸去,游女吹箫学凤鸣。明发星槎上河汉,定传诗话到蓬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