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陶翁出宰县,径去亦天真。闲居诗成集,古雅仍深醇。
坡翁访赤壁,临流双鬓新。小袖补衮手,千篇准过秦。
两翁阅当世,眇若毫端尘。熙丰望义熙,爱君最忠勤。
向非与道俱,宁尔著语亲。自我诵遗编,行身少知津。
敢忘炷炉香,亦复垫雨巾。鼎鼎盖棺前,期无愧斯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