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五女誓终养,贞孝内自持。兔丝自萦纡,不上青松枝。
晨昏在亲傍,闲则读书诗。自得圣人心,不因儒者知。
少年绝音华,贵绝父母词。素钗垂两髦,短窄古时衣。
行成闻四方,征诏环珮随。同时入皇宫,联影步玉墀。
乡中尚其风,重为修茅茨。圣朝有良史,将此为女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