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心月(?~一二五四),字石溪,号佛海,俗姓王,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历住建康府报恩寺,能仁寺。理宗嘉熙二年(一二三八),入住蒋山太平兴国寺。迁平江府虎丘山云岩寺。淳祐六年(一二四六),入住临安府灵隐景德寺。十年,迁径山兴圣万寿寺。宝祐二年卒。为掩室禅师法嗣。有《石溪心月禅师语录》三卷、《传衣石溪佛海禅师杂录》一卷,收入《续藏经》。
将进酒,将进酒,酒中有毒鸩主父,言之主父伤主母。
母为妾地父妾天,仰天俯地不忍言。佯为僵踣主父前,
主父不知加妾鞭。旁人知妾为主说,主将泪洗鞭头血。
推摧主母牵下堂,扶妾遣升堂上床。将进酒,
酒中无毒令主寿,愿主回思归主母,遣妾如此事主父。
妾为此事人偶知,自惭不密方自悲。主今颠倒安置妾,
贪天僭地谁不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