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修月帘栊,织云亭榭,最宜琴语缠绵。为爱拈红豆,瘦了三年。
病酒伤春情绪,都付与、急管繁弦。消魂处、夕阳无限,祗在愁边。
谁怜。拍中换拍,千万折柔肠,吹断还连。算一番花放,一度离天。
唱到青青柳色,催梦去、梦也难圆。歌筵畔,拚将此身,化作啼鹃。
过黎阳而遂西兮,烦嘉友之临饯。道踌躇而屡顾兮,忽背驰而不可挽。
幸介弟之勤我兮,守权舆其益坚。人情岂其恶逸兮,虑我脩涂之易倦。
粲高原与平隰兮,冰雪凛其同践。山负石以当径兮,泥飞屐以相溅。
喜招招以卬涉兮,又风涛之交战。几四载之皆乘兮,初不悟其巳远。
亦既降乎庐阜兮,县尹告以舟办。谋不主于云梦兮,果若大江之为限。
分渚陆之异遵兮,弟亦曰予将返。试往阅于千帆兮,前车近其当鉴。
挟忠信以临深兮,犹一觇而色变。爱我者于是而委去兮,吾然后知所恃之惟天。
宁戒惧之遂忘兮,托命于南公之鸡犬。舍亲戚与坟墓兮,初岂以易刍豢。
抑甚珍其所怀兮,每欲弃置而未忍。行四方以经营兮,膂力犹幸其可勉。
荆又用武之国兮,庶几少施乎吾辩。至天性之燥湿兮,盖终身陋巷而不厌。
非将老无闻之为病兮,且安往而不乐其贫贱。独夫人之信此兮,跂予望之而不之见。
秋兰何时其可致兮,聊以报乎足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