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0一年前后在世]字承之,卫城人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徽宗建中靖国初前后在世。工诗,才气飘逸,记问精博。自号苇溪翁。元佑间进士。绍圣中,登宏词科。宣和中,以右文殿修撰,知邓州。召为太府卿。尝往来大名、真定间,与苏轼、王安石诸人交好,相与酬倡,故所作具有门迳,能力追古人。鼎臣本著有文集一百二十卷,其孙纲立刊於复州,至四十卷而止。今则仅存竹隐畸士集二十卷,《四库总目》系辑搜所成。
三月十二日,喜得芷公书。末附逸叟什,为我遭盗吁。
我盗犹有道,不掠衣与襦。但取阿堵物,迹与叟盗殊。
叟劫同洗髓,竭泽苦鱼无。我劫祇此耳,幸未罄吾庐。
贤宰法如山,捕得即骈诛。军法安可玩,巧托适自愚。
刑乱用重典,止辟自良图。所伤性命重,盗岂异发肤。
坐此非分财,竟丧七尺躯。报赃诚过计,二百亦区区。
既往不可咎,终夜目长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