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定,字子先,鄱阳(今江西鄱阳)人。仁宗皇祐五年(一○五三)进士(清雍正《江西通志》卷四九)。神宗熙宁七年(一○七四),充秦凤路转运判官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五九)。十年,通判衢州(同上书卷二八四)。元丰二年(一○七九),权发遣河北西路提点刑狱,改河北东路(同上书卷三○七)。哲宗元祐三年(一○八八),知临江军。改陈州、青州。元符二年(一○九九)知庐州。今录诗三首。
碧宇净若空,孤轮势欲脱。廓落四远顾,真能鉴毫末。
星河且尚稀,氛埃岂不豁。独念斯人心,幽忧莫能拨。
我随君子俦,把酒临□□。襟期共照耀,弥言天地阔。
狂笑石壁惊,清歌流泉遏。芜露霭已深,山鸟乍相聒。
志士会有役,嘉乐难再掇。且当醉千钟,讵云希旷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