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定,字子先,鄱阳(今江西鄱阳)人。仁宗皇祐五年(一○五三)进士(清雍正《江西通志》卷四九)。神宗熙宁七年(一○七四),充秦凤路转运判官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五九)。十年,通判衢州(同上书卷二八四)。元丰二年(一○七九),权发遣河北西路提点刑狱,改河北东路(同上书卷三○七)。哲宗元祐三年(一○八八),知临江军。改陈州、青州。元符二年(一○九九)知庐州。今录诗三首。
秋帆一幅随高雁,长安片月相思见。茭菰十里送君行,捩柁未开泪欲倾。
燕都我曾游几度,悲歌饮酒时无数。易水荆轲不用求,击筑一声寒云流。
寒云流,秋色里。望诸一去三千年,高台黄金今亦地。
羡君持管复能书,谅君弹铗食有鱼。大道朱门天外起,长堤骏马柳中趋。
柳中天外鸣孤鹤,长笛短箫断复作。此时为忆越山头,小肆高囱同夜酌。
天目高峰六千丈,陪余一拄青藜杖。飞瀑能为疋练长,古藤复向回溪涨。
回溪疋练有时休,二十功名正黑头。你今有术可干禄,我巳无相堪封侯。
秦山人,号冰玉,飞雪哦诗清簌簌。昨宵一为泛湖船,今日何当别远天。
种得梅花三百树,望尔早归抱瓮鹤底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