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定,字子先,鄱阳(今江西鄱阳)人。仁宗皇祐五年(一○五三)进士(清雍正《江西通志》卷四九)。神宗熙宁七年(一○七四),充秦凤路转运判官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五九)。十年,通判衢州(同上书卷二八四)。元丰二年(一○七九),权发遣河北西路提点刑狱,改河北东路(同上书卷三○七)。哲宗元祐三年(一○八八),知临江军。改陈州、青州。元符二年(一○九九)知庐州。今录诗三首。
笛里怀人,尊前温梦,怆绝楼台残烛。幕府清欢,覆深杯醽醁。
记霜酽,别馆伶俜,独夜谁语。酒尽人生何促。往事都非,只忧来相续。
赋招魂、雾掩寒山绿。波纹荡、恍度灵风肃。那向落月江枫,问鱼龙归宿。
琢新词、桂棹沧浪曲。骚兰怨、蓦变荆高筑。把蠹简、泪洒行间,耿秋檠重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