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佺期,字云卿,相州内黄人。善属文,尤长七言之作。擢进士第。长安中,累迁通事舍人,预修《三教珠英》,转考功郎给事中。坐交张易之,流驩州。稍迁台州录事参军。神龙中,召见,拜起居郎,修文馆直学士,历中书舍人,太子少詹事。开元初卒。建安后,讫江左,诗律屡变,至沈约、庾信,以音韵相婉附,属对精密,及佺期与宋之问,尤加靡丽。回忌声病,约句准篇,如锦绣成文,学者宗之,号为沈宋。语曰:苏李居前,沈宋比肩。集十卷,今编诗三卷。
渊明求县令,本缘食不足。
束带向督邮,小屈未为辱。
翻然赋归去,岂不念穷独。
重以五斗米,折腰营口腹。
云何元相国,万钟不满欲。
胡椒铢两多,安用八百斛。
以此杀其身,何啻抵鹊玉。
往者不可悔,吾其反自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