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莫定三分计,先求五等封。
国中惟指马,阃外尽从龙。
朝事归诸将,军需仰大农。
淮南数州地,幕府但歌钟。
北寺谗成狱,西园贿拜官。
上书休讨贼,进爵在迎銮。
相国争开第,将军罢筑坛。
空余苏武节,流涕向长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