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忽见除书到,韩君又学官。死生纵有命,人事始知难。
烈火先烧玉,庭芜不养兰。山夫与刺史,相对两巑岏。
干禄无便佞,宜知黜此身。员郎犹小小,国学大频频。
孤宦心肝直,天王苦死嗔。朝廷无谏议,谁是雪韩人。
何事遭朝贬,知何被不容。不如思所自,只欲涕无从。
爵服何曾好,荷衣已惯缝。朝官莫相识,归去老岩松。
力小垂垂上,天高又不登。致身唯一己,获罪则颜朋。
禄位埋坑阱,康庄垒剑棱。公卿共惜取,莫遣玉山崩。
谁怜野田子,海内一韩侯。左道官虽乐,刚肠得健无。
功名生地狱,礼教死天囚。莫言耕种好,须避蒺藜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