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圣贤尺牍间,吊问相酬答。
不笔或无意,兴合自妍捷。
名迹后人贵,品每分真杂。
前世无大度,危乱相乘蹑。
白发如莲帽,騧马似瓜贴。
触事为不祥,凶语弃玉躞。
料简纯吉书,乃有十七贴。
当时博搜访,所得固已狭。
于此半千岁,历世同灰劫。
真圣扫忌讳,尽入淳化箧。
巍巍覆载量,细事见广业。
唐人工临写,野马成百叠。
硬黄脱真迹,勾填本摹榻。
今惟典刑在,后世皆可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