冯时行(1100—1163)宋代状元。字当可,号缙云,祖籍浙江诸暨(诸暨紫岩乡祝家坞人),出生地见下籍贯考略。宋徽宗宣和六年恩科状元,历官奉节尉、江原县丞、左朝奉议郎等,后因力主抗金被贬,于重庆结庐授课,坐废十七年后方重新起用,官至成都府路提刑,逝世于四川雅安。著有《缙云文集》43卷,《易伦》2卷。
崇祯三年秋,九日风色美。陈子呼我来,烂醉黄花里。
语我十日后,介眉酒方酾。吾母若母同,我觞子志喜。
曾子闻斯言,感心怀有此。小人有老母,萱庐借湫市。
鳏子母下厨,小灶缺爨婢。幼女十三四,未能辨旨否。
六十拟称觞,母也徒劳只。是以花甲周,今春废斯礼。
陈子与我同,稍能具滫瀡。多我屋一椽,有妇堪酌醴。
觞客老瓦盆,伏雌当执豕。松石图一笺,为寿言一纸。
登堂称觥者,二三穷知己。贱贫寿其亲,聊复如是耳。
富贵不可期,今有其具矣。岂有我辈人,长贫贱而已。
我闻大春秋,八十一岁比。八十谓之耋,大年曰童子。
无嗟为寿迟,为寿自今始。俟子九鼎养,记年方屈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