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孝纯,字永锡,滕县(今山东滕县)人。哲宗元祐间进士。徽宗大观元年(一一○七)通判滨州(《宋会要辑稿》方域五之二九)。政和四年(一一一四)为河北路转运判官(同上书崇儒二之二五),移永兴军路。宣和五年(一一二三)以龙图阁直学士、通议大夫为河东路经略安抚使,兼知太原府(《山右石刻丛编》卷一八《圣母庙谢雨文》),金兵陷太原时被俘。金人扶立刘豫,任为丞相。致仕,卒谥安简。事见《中州集》卷九、《南宋书》卷一三。今录诗三首。
闲来得病绯衣客,著酒当茶桑苎翁。
谁知十室有二士,复得周叟同从容。
叟今行年馀七十,七岁诗成鬼神泣。
即今吻合主盟坛,籍堤惊奔汗流急。
两君置陈亦严整,未许行人私越境。
有时争利逐辎车,掉鞅安行发机罕。
战者方酣见者真,走书取证石壁人。
石壁老人方睡起,岩前一笑桃花春。
迟君待我同徙倚,花催短棹东风里。
鹊飞空绕树,月轮殊未圆。嫦娥望不出,桂枝犹隐残。
落照移楼影,浮光动暂澜。枥马悲笳吹,城乌啼塞寒。
传闻机杼妾,愁余衣服单。当秋络已脆,衔啼织复难。
敛眉虽不乐,舞剑强为欢。请谢函关吏,行当封一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