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元衡(758―815),唐代诗人、政治家,字伯苍。缑氏(今河南偃师东南)人。武则天曾侄孙。建中四年,登进士第,累辟使府,至监察御史,后改华原县令。德宗知其才,召授比部员外郎。岁内,三迁至右司郎中,寻擢御史中丞。顺宗立,罢为右庶子。宪宗即位,复前官,进户部侍郎。元和二年,拜门下侍郎平章事,寻出为剑南节度使。元和八年,征还秉政,早朝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遣刺客刺死。赠司徒,谥忠愍。《临淮集》十卷,今编诗二卷。
环州多白水,际海皆苍山。以彼无尽景,寓我有限年。
东家著孔丘,西家著颜渊。市为不二价,农为不争田。
周公与管、蔡,恨不茅三间。我饱一饭足,薇蕨补食前。
门生馈薪米,救我厨无烟。斗酒与只鸡,酣歌饯华颠。
禽鱼岂知道,我适物自闲。悠悠未必尔,聊乐我所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