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元衡(758―815),唐代诗人、政治家,字伯苍。缑氏(今河南偃师东南)人。武则天曾侄孙。建中四年,登进士第,累辟使府,至监察御史,后改华原县令。德宗知其才,召授比部员外郎。岁内,三迁至右司郎中,寻擢御史中丞。顺宗立,罢为右庶子。宪宗即位,复前官,进户部侍郎。元和二年,拜门下侍郎平章事,寻出为剑南节度使。元和八年,征还秉政,早朝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遣刺客刺死。赠司徒,谥忠愍。《临淮集》十卷,今编诗二卷。
遵涂出滁阳,望望琅琊山。昔日阳明子,相期共跻攀。
寂寞卧山房,共话儒释言。何期廿载下,复此同诸贤。
俯怀丰乐地,壮心与盘桓。冥搜醉翁处,窥潭有龙蟠。
醉翁醉亦得,蟠龙不可干。
十月江清不成冻,寒潮入峡微风送。峡里停舟待故人,故人书至翻言梦。
梦中授笔何老翁,峨冠广袖言雍容。为言房隘笔毫损,宽之所以全其锋。
故人受笔欣然久,五色光芒犹在手。既醒而寐复见之,六十衰年义何取。
我持书札三四看,为君喜气横眉端。不闻帝命司徒契,五教之敷惟在宽。
天人至理数必五,天曰五行人五事。包罗万有入纤毫,驱使六经为臂指。
江淹鲍照不知此,中书君老而秃矣。为君大封管城子,夷吾器小安足齿。
研用补天五色石,书用尚方五色纸。舂陵霸上云气多,会写龙文入青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