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谦(1398年5月13日-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。汉族,明朝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钱塘县人。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,得到明宣宗器重,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。明英宗时期,因得罪王振下狱,后释放,起为兵部侍郎。土木之变后英宗被俘,郕王朱祁钰监国,擢兵部尚书。于谦力排南迁之议,决策守京师,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。瓦剌兵逼京师,督战,击退之。论功加封少保,总督军务,终迫也先遣使议和,使英宗得归。天顺元年因“谋逆”罪被冤杀。谥曰忠肃。有《于忠肃集》。于谦与岳飞、张煌言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
五年卖盐酒,胜事不复知。
城东古道场,萧瑟寒松姿。
出游诚偶尔,相逢亦不期。
酉轩吴越僧,弛担未多时。
言住西湖中,岩谷涵清漪。
却背闾井喧,曲尽水石奇。
昔年苏夫子,杖屦无不之。
三百六十寺,处处题清诗。
麋鹿尽相识,况乃比丘师。
辩净二老人,精明吐琉璃。
笑言每忘去,蒲褐相依随。
门人几杖立,往往闻谈词。
风云一解散,变化何不为。
辩入三昧火,卯塔长松欹。
净老不复出,麈尾清风施。
苏公得罪去,布衣拂霜髭。
空存壁间字,郁屈蟠蛟螭。
知我即兄弟,微官此栖迟。
问何久自苦,五斗宁免饥。
俯首笑不答,且尔聊敖嬉。
我兄次公狂,我复长康痴。
反复自为计,定知山中宜。
但欲毕婚娶,每为故人疑。
君归漫洒扫,野鹤非长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