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谦(1398年5月13日-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。汉族,明朝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钱塘县人。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,得到明宣宗器重,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。明英宗时期,因得罪王振下狱,后释放,起为兵部侍郎。土木之变后英宗被俘,郕王朱祁钰监国,擢兵部尚书。于谦力排南迁之议,决策守京师,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。瓦剌兵逼京师,督战,击退之。论功加封少保,总督军务,终迫也先遣使议和,使英宗得归。天顺元年因“谋逆”罪被冤杀。谥曰忠肃。有《于忠肃集》。于谦与岳飞、张煌言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
昔年夫君死漳戍,恨不从之泉下去。有弟万里负骨归,获鹿原头与封树。
是时孤儿方学行,天地容身复何处。此心匪石石可移,誓欲教儿如汝父。
儿成娶妇身始閒,一旦儿亡岂能顾。妇姑相守到白头,至今不识门前路。
夫家赵郡知几年,乡里尝旌两节妇。向来我识房将军,乃是节妇之侄孙。
岁时宁忘俎豆事,水旱肯废云山屯。忠臣烈女有如此,千载义事辉高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