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滁

花光浓烂柳轻明,酌酒花前送我行。

我亦且如常日醉,莫教弦管作离声。

译文

花光多么绚烂浓郁,绿柳丝丝轻柔鲜明,人们在花前安排酒宴,热情地为我送行。

我只不过是像平日一样和大家一同相聚畅饮,请不要让管弦奏出令人感伤的离别哀音。

注释

别滁:告别滁州。

浓烂:形容鲜花灿烂。轻明:一作“轻盈”。

且:一作“只”。

离声:指别离歌曲。

别滁创作背景

  欧阳修于宋仁宗庆历五年(1045年)八月贬为滁州(州治在今安徽滁县)知州,在滁州做了两年多的地方官。庆历八年(1048年),改任扬州知州,这首《别滁》诗就是当时所作。

参考资料:

1、霍松林 等.宋诗鉴赏辞典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87:122-123

  欧阳修胸襟旷达,虽处逆境之中,仍能处处自得其乐。他的《醉翁亭记》,末二段就表现了他与民同乐的情景。此诗和《醉翁亭记》同样用了一个“醉”字,但并不过多地渲染那些离情别绪。《醉翁亭记》是写游宴之乐、山水之美,这诗所表现的父老亲故送别饯宴的情景,别是一番情味。

  首句写景,点明别滁的时间是在光景融和的春天。欧阳修由滁州徙知扬州,朝廷的公文是在那一年闰正月下达的,抵达扬州为二月。滁州地处南方,气候较暖,这里与作者在夷陵(今湖北宜昌)所写的另一首《戏答元珍》诗“春风疑不到天涯,二月山城未见花”不同,而是花光浓烂,柳丝轻明。这样,此诗首句不仅写出了别滁的节候特征,也为全诗定下了舒坦开朗的基调。

  次句叙事,写当地吏民特意为欧阳修饯行。“酌酒花前”,是众宾客宴送知州,与《醉翁亭记》的知州宴众宾正好相反;这天还有丝竹助兴,气氛显得热烈隆重。它虽不同于以往投壶下棋、觥筹交错的游宴之乐,但同样写出了官民同乐和滁州民众对这位贤知州离任的一片深情。

  后两句是抒情,诗人把自己矛盾、激动的心情以坦然自若的语言含蓄地表达了出来。欧阳修在滁州任职期间,颇有惠政。饯行时当地父老向他所表示的真挚友好的感情,使诗人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:两年多的贬谪生活即将过去,这里地僻事简,民俗淳厚,作者特别对以前在滁州琅琊山与众宾客的游宴情景怀念不已;而此时却是离别在即,滁州的山山水水,吏民的热情叙别,使他百感交集。这里“我亦且如常日醉”的“且”字,用得极好,写出了诗人与众宾客一起开怀畅饮时的神情意态和他的内心活动。结句用的是反衬手法,在这种饯别宴上作为助兴而奏的音乐,是欧阳修平时爱听的曲调。但因离忧婴心,所以越是悦耳的曲调,内心就越感到难受。唐朝张谓写过一首题为《送卢举使河源》的赠别诗:“故人行役向边州,匹马今朝不少留。长路关山何日尽,满堂丝竹为君愁。”这里结句所表达的意思,为欧阳修所化用。“莫教弦管作离声”,发人思索,使诗意余韵不尽。后来黄庭坚《夜发分宁寄杜涧叟》诗“我自只如当日醉,满川风月替人愁”,也是从此脱出。

  欧阳修这首诗与一般叙写离愁别绪之作所渲染的凄恻之情,有明显的不同,它落笔轻快自然,平易流畅。这与宋初盛行的刻意追求辞藻华丽,内容却显得空虚的“西昆体”诗风形成鲜明对照。由于欧阳修在诗歌创作中以明快朴实的诗风力矫时弊,因而就成了北宋诗坛的一大名家。

欧阳修

欧阳修(1007-1072),字永叔,号醉翁,晚号“六一居士”。汉族,吉州永丰(今江西省永丰县)人,因吉州原属庐陵郡,以“庐陵欧阳修”自居。谥号文忠,世称欧阳文忠公。北宋政治家、文学家、史学家,与韩愈、柳宗元、王安石、苏洵、苏轼、苏辙、曾巩合称“唐宋八大家”。后人又将其与韩愈、柳宗元和苏轼合称“千古文章四大家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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