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日夕风雪佳,相念思乘兴。忽忆君在远,离忧纷难定。
入门对新诗,满眼冰玉莹。因疑君居侧,恍惚不自胜。
别来虽无几,日月稍已迸。一苇悲河广,况乃山川迥。
远游殊风土,孤响谬群听。常恐吊原宪,夫子叹何病。
幸传丞相篇,复见仁者赠。悬知惬真赏,有以誇历聘。
何用慰索居,一朝再三咏。
伯鸾兮已远。名山兮不返。逮绀草之可结。及朱华之未晚。
緤余马于椒阿。漾余舟于沙衍。临星朏兮树暗。看日烁兮霞浅。
浅霞兮驳云。一合兮一分。映壑兮为饰。缀涧兮成文。
碧色兮婉转。丹秀兮芬蒀。深林寂以窈窈。上猿狖之所群。
群猿兮聒山。大林兮蔽天。枫岫兮筠岭。兰畹兮芝田。
紫蒲兮光水。红荷兮艳泉。香枝兮嫩叶。翡累兮翠叠。
非郢路之辽远。实寸忧之相接。欷美人于心底。愿山与川之可涉。
若溘死于汀潭。哀时命而自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