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二一四~一二九七),字谦之,一字子微,号本堂,晚年号嵩溪遗耄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寄籍奉化。理宗宝祐四年(一二五六)进士,调监饶州商税。景定元年(一二六○),为白鹭书院山长,知安福县。
人法地天,道法自然。黄帝遗玄,象罔得焉。如髣如髴,行于万物。
刳心以乞,虚而不屈。漻乎其清,金石考鸣。冥我独情,世耳群惊。
为众父父,忘其族祖。为三祝主,未闻多苦。子高就耕,丈人依圃。
兄尧未甘,况复侯禹。嗟彼全人,体性抱神。标枝野鹿,为浑沌邻。
愧尔波民,道谀终身。尊严世俗,逾于君亲。合譬辞饰,以天下惑。
厉夜生子,取火宜亟。谁为尔贼,臭味声色。内盈栅柴,外重缴纆。
交臂历指,安可为得。苟非天德,休言帝则。